寵物商品中國市場開發毛孩專屬平台企業營運整合(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10日電)13歲少女遭姨丈張姓男子多次帶到汽車旅館性侵,讓她產生創傷後壓力反應、身心受創。最高法院維持高雄高分院見解,今天認定張男性侵12次,判處10年徒刑確定。

判決書指出,張男從民國101年12月起,要少女每週三或週五,放學後到圖書館停車場等他,前去汽車旅館;張男在半年內性侵少女12次,就算月經來也不放過。事情發生後,少女的情緒開始不穩定,她也在日記中寫下被姨丈「欺負」等情況。

文章標籤

hollyq26kcm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